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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实施主体自主申请,****审核,拟同意**县****公司入选**县2024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项目建设主体。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地 址:**县**街20****县委大楼3002室)
联系人:刘永峰
电 话:035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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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