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
三、定标依据
(1)《**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佛政数〔2020〕22号);
(2)《**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操作导则》(佛政数〔2020〕25号);
(3)《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有关事宜的指引(试行)》(公共**交易指引 2021
年第 1期);
(4)《佛****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规范应用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
办法的通知》(佛政数[2021]32号);
(5)本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6)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
(7)评标报告;
(8)其他与定标相关的规定及资料。
(9)对定标候选人的考察评价资料;(如有)
四、****委员会的组建情况
(1)招标人按规定****小组,监督小组由3 名成员组成,派员对本项
目定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2****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佛****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
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佛政数〔2020〕22号)、《**
****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操作导则》的
通知》(佛政数〔2020〕25 号)要求组建,共 7 名。****委员会组长的为(招
标人法定代表人 定标委员1,定标委员会成员 定标委员2、定标委员3****委员会组长直
定标委员会成员 接指定,定标委员4、定标委员5、定标委员6、定标委员7从**市公共
**交易综合信息化平台中已经录入定标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
关信息如下:
定标委员会组长(签名): 定 标 委 员 1
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2) 定 标 委 员 2
(3) 定 标 委 员 3
(4) 定 标 委 员 4
(5)
(6)
(7)
定 标 委 员 6
定 标 委 员 7
定 标 委 员 5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