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物业管理服务二次竞价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概述

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3****物业管理服务封闭式

框架协议项目编号:****

采购包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市**区马连庄高速口****

采购人联系方式:0352-****492

二、参与供应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金额(元) 报价时间
1 **** 181440.00 2024-05-09 12:07:32
2 **市****公司 185220.00 2024-05-09 15:58:55
3 ******公司 185640.00 2024-05-09 14:29:42
4 福润****集团有限公司 185640.00 2024-05-09 15:40:52
三、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地址 成交金额(元)
**** 唐槐路77号 181440.00
四、成交标的
序号 需求名称 需求描述 控制单价(元) 数量 报价单价(元)
1 物业综合服务 每平方米每年6元 此项为基础服务(必选) 1.32 42,000 1.32
2 绿化养护服务 每平方米每年12元 3.10 42,000 3.00

商务需求:

([) 序号 需求描述 需求响应
1 由于我单位建筑面积测量方式为估算测量,数据不尽准确。供应商需要实地踏勘后再行报价,并与我单****服务区域位置、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踏勘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10:00时-11:00时。 由于我单位建筑面积测量方式为估算测量,数据不尽准确。供应商需要实地踏勘后再行报价,并与我单****服务区域位置、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踏勘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10:00时-11:00时。
2 供应商如未经实地踏勘直接报价,成交后供应商需无条件按照我单位的服务要求,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由于未进行实地踏勘导致的不合理原因拒绝签署服务合同。 供应商如未经实地踏勘直接报价,成交后供应商需无条件按照我单位的服务要求,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由于未进行实地踏勘导致的不合理原因拒绝签署服务合同。
3 实地踏勘时需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踏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其他相关资质证书。 实地踏勘时需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踏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其他相关资质证书。
4 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立即终止服务,并且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单位将对服务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将终止**。 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立即终止服务,并且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单位将对服务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将终止**。
5 中标单位承担员工工资、福利、保险、服装、耗材、设备、食宿等。需提供全年所需的各种设备、工具以及日常耗材。 中标单位承担员工工资、福利、保险、服装、耗材、设备、食宿等。需提供全年所需的各种设备、工具以及日常耗材。
6 供应商未到现场踏勘、恶意竞价,导致流标或不能按需提供服务,影响正常工作,我方将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应责任。 供应商未到现场踏勘、恶意竞价,导致流标或不能按需提供服务,影响正常工作,我方将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应责任。
7 服务地点为:**省**市**区马连庄高速口、******收费站 服务地点为:**省**市**区马连庄高速口、******收费站
2024年05月10日
征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