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第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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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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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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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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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镇周谷堆农产品物流园1栋143-146号

中标(成交)金额:

肉品类、果蔬类、粮油类:下浮15%;

调料类:下浮15%。

2、供应商名称:**禄****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肉品类、果蔬类、粮油类:下浮15%;

调料类:下浮15%。

3、供应商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狮山镇罗村**中南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三区A008号仓、A001号仓、A030号仓(住所申报)

中标(成交)金额:

肉品类、果蔬类、粮油类:下浮15%;

调料类:下浮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第三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另行通知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超、赵记、任晓红、程梅、张光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佛子岭路**M大厦A座19****采购部,联系电话:0564-****80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市**区

联系方式:李主任 185****1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佛子岭路**M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黄工 0564-****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64-****801

**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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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2
中标通知
六安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第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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