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省级电视媒体合作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致:****电视台

****省级电视媒体**方采购****财政局****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欢迎贵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谈判。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省级电视媒体**方采购项目

三、拟采购的服务的内容及说明:

3.1 采购内容:1、招标对象必须是**省级综合性电视媒体。2、****电视台是**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电视媒体,播出信号覆盖**上星频道。3、《**新闻联播》栏目是**省唯一一档在上星频道上播出的时政类电视新闻栏目,报道内容包括时政、经济、文化要闻及重要社会新闻。作为全省传达政令、反映舆情的重要渠道,备受各级领导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收视率和市场份额一直名列**卫视各档栏目前茅。4、作为传统媒体,为扩大《**新闻联播》的权威性、影响力和公信度,《**新闻联播》现积极转型,主动融入全媒体时代,在通过官方微博等方式推广节目内容的同时,与吉视通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建立了信息共享,内容互动**机制,扩大了覆盖面,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深度融合发展。5、作为影视制作播出的专业媒体,为**新区提供图片拍摄、视频制作及宣传精品设计的专业服务。

3.2 采购预算:100万元;

3.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3.5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4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投标企业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采购文件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6.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6.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咨询电话:0431-****8885

6.4售价:谈判文件售价现金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8日 13 时30分(**时间)

地点: ****中心公共**交易大厅B-217开标室。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新区**大路5799号

联系人:霍娜

电话:0431-****5534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707室

联系人:聂世娇

电话:0431-****2321

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5709

说明:****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