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发现耕地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需要对耕地的受损程度进行鉴定,以便更准确地适用法律依据进行处罚,这也****法院处理的必备条件之一。现我局拟聘请符合资质的技术单位对土壤的受损程度进行鉴定,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诚邀相关具备服务资质的单位进行报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服务事项:对依法查处的违法占地进行分析鉴定,包含现场调查、勘查、采取土壤样品进行土壤肥力及物理性质等进行分析鉴定并出具相关鉴定报告。
(二)质量要求:现场调查与勘察方面,必须到现场进行耕地情况调查与勘察,以对耕地生产农产品的基本功能的破坏程度作出定性评价并出具相关鉴定报告。
二、公告期限
10个自然日(起止日期:2024年5月23日-2024年6月2日)
三、项目报价
按单宗耕地破坏程度鉴定进行报价,并且提供报价的计算方式和计算标准。
四、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具有CMA和CNAS资质认定证书。
(三)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回族自治区**市**县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五、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企业资质证书;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CMA和CNAS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项目列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提供以往承接过的相关项目清单,必要时提供对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4年6月5日18 时前****服务中心A******局618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锦祥
联系电话:0951-****336
地 址:**回族自治区**市**县创业东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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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