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决定延续交通管制措施:
一、截至2024年5月25日,榕门路(章江路-民德路)、象湖威尼斯东侧道路(何坊西路-三店西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截至2024年5月26日,****处理厂南侧道路-洪城路)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
三、截至2024年5月30日,赣桥南支路(起凤路-赣桥南路)、**观街(包家巷—**北路)、上水路(**北路—**路)、保赤仓路(**北路—大顺巷)禁止机动车通行,火神庙巷(民德路—百花洲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四、截至2024年5月31日,射步亭路(子固路—胜利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五、截至2024年6月10日,上沙沟路(青**路-**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六、截至2024年6月20日,嘉鹏公寓东/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路(**东路—顺外路)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
七、截至2024年6月30日,环湖路(叠山路—民德路)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顺外路(**路—**大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京海路(京海横路—嘉彭路)、硝皮场街(董家窑路—**路)、景河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八、截至2024年7月3日,**大道(创业路—**东路)禁止机动车由北向**行。
九、截至2024年7月6日,池湾路(桃花路-大市场西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十、截至2024年7月10日,**南路(洪都北大道—**东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十一、截至2024年7月20日,佘山路(青**路-**林路)、广场北路(**路—省府北二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十二、截至2024年7月30日,**东路(**东路—江大南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十三、截至2024年7月31日,彭桥路(**东路—顺外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十四、截至2024年8月15日,桃花路(**洲中路-桃苑大街)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十五、截至2024年8月19日,****花园农贸市场-**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十六、截至2024年8月31日,上坊路(**东路—**东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十七、截至2024年9月3日,月池路(洪城路-灌婴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