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报废处理,现邀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商家)参与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内容
已达使用年限且符合处置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一批(详见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参加响应者,请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确认后将发出相关材料电子版。
二、踏勘时间和地点
请竞价单位经办人携带第四条所要求的资料,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8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无城二坝路9号),现场查验报废处置资产实物,不到现场视为放弃勘查资格,但仍可参与报价。
三、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营业执照范围包含再生**回收、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应内容;
(4****财政局资产处置报备单位;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料要求
(1)竞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五、竞价流程
(1)竞价单位于2024年5月29日15时30分前将回收报价表(密封)提交或寄送至我单位(以收到快递时间为准),我单位将于2024年5月29日16时00分组织统一开标,报价最高价者竞得。
(2)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或以上的,我单位邀请相同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3)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市资规局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五、处置工作
(1)竞价完成后,竞得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并于协议生效后三日内,按照中标金额将相应款项按照采购人要求汇入指定财政账户,完成缴款等相关财务手续。
(2)竞得者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回收资产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均由竞得者承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
项目联系人: 黄 磊
电 话:****788
特此公告。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