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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实验室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3日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址:**市潍**鸢都智谷产业园35#-01-101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服务量300000人﹒次,其中病理学检查1000例/年、微生物学检查30000例/年、PCR检查101000例/年、生化检查50000例/年、血液学检查118000例/年。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艳妮
联系方式:053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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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