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邦江山樾三期项目室外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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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邦**樾三期项目室外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兴邦**樾三期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30日

开标日期:2024年5月21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居委会窑厂办公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壹佰肆拾捌万壹仟零柒元叁角肆分(小写:¥****1007.34)

招标代理名称:****

地 址:**省**市**区**北路与**路交****中心713-716室

项目负责人:夏工

联系电话:0551-****8453

公示期: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异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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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3
候选人公示
兴邦江山樾三期项目室外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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