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信息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3年****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
项目序列号:ZYB-****0520-000038-0 |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1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 |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三、评分标准--3.价格分的计算:本次磋商需现场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二次报价将作为报价分值计算的最终评审依据。 | 第四章 评审办法--三、评分标准--3.价格分的计算:本次磋商需现场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等于或小于一次报价,二次报价将作为报价分值计算的最终评审依据;增加:4.优惠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2 | 采购文件 | /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注--增加:3、招****政府招标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3 | 采购文件 | 第四章 评审办法--三、评分标准---2.评分表价格分(满分30分)评审标准:注:(1)二次报价为最终评审依据,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2****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第四章 评审办法--三、评分标准---2.评分表价格分(满分30分)评审标准:注:(1)二次报价为最终评审依据,二次报价等于或小于一次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注: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全额预留项目,不再执行此项价格扣除) | |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3日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本次更正不影响开标时间,其余内容不变。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地址:**县子营街道办**路84号 |
项目联系人:颜先生 |
联系方式:158****690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地址:**市新蒲新区**大道林达阳光城**第11幢8-13 |
联系人:黄女士 |
联系方式:159****8274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图纸-**县2023年****水库维修养护项目.pdf
附件(2)
更正公告.pdf下载预览
图纸-余庆县2023年一般债券预算资金水库维修养护项目.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