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拟对2023年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第一批石笋镇山峰村玉峰村段工程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2023年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第一批石笋镇山峰村玉峰村段工程。
三、资金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330000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第一批)及 2023年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第一批)建设资金。
四、采购内容:石笋**元胜村至山峰村畅通道路加宽约400米;玉峰村至原四岩村道路畅通道路加宽约700米。
凡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对询价内容进行响应的,必须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市公共**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专门面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4年 05 月 24 日至2024年 05 月 28 日9 时00分-12时00分至15时00分-17时00分(**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三)供应商购买釆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四)《介绍信(格式)》格式自拟。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30(**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本采购项目采购人/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30(**时间)在询价地点开启。
十二、询价地点: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市**区红苹路179号2幢)。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石笋镇春光大道7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066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园区红苹路179号2幢103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2****3501
注: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