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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人民币 |
11,582,009.3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就《嘎玛贡桑等五条道路海绵人(道(透水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补遗书第001号,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并编入投标文件,本补遗书与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招标项目名称“嘎玛贡桑等五条道路海绵人(道(透水砖)改造项目”现更改为“嘎玛贡桑等五条道路海绵人行道(透水砖)改造项目”;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项目建设规模不一致之处,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补遗书说明 1、本次补遗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实质内容,故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递交及开标时间不变; 2、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自治区**市**区色拉路49号 联 系 人:旦增曲扎先生 联系方式:152****8800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广场A栋6楼602-605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9****5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