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平江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农文旅数字化建设项目(服务采购)(包1)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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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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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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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农文旅数字化建设项目(服务采购)(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5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1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农文旅数字化建设项目(服务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农文旅数字化建设项目(服务采购)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胡**
6、联系电话:0730-****07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盖章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合同软件产品完成系统部署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试运行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合同质保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3%。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2月26日,完成日期:2027年02月10日。总日历天数:1080天。
2、地点:加义镇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加义镇
验收方式:按合同要求方式验收
验收标准:达到合同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2-26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2月26日
合同订立地点:加义镇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方琼 法定代表人:涂立
委托代理人:凌晓琴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7****0710 电 话:139****9929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省**市**区**街道鸭子铺路1号142房8室
开户银行:****公司高建支行
帐 号:810********3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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