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一号旅游公路长子县精卫湖-树化石公园-崇庆寺旅游路工程第五标段施工项目重新补遗书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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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县精卫湖-树化石公园-崇庆寺旅游路工程第五标段施工项目重新补遗书

递交时间:2024-05-23 11:41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10天
资金现金
200,000万元 人民币
1,392.15万元 人民币
合理低价法
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县精卫湖-树化石公园-崇庆
寺旅游路工程第五标段施工项目重新补遗书
补遗书编号:第 1 号
招标项目名称: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县精卫湖-树化
石公园-崇庆寺旅游路工程第五标段
发布日期:2024 年 5 月 23 日
一、说明
此 补 遗 书 为 对 太 行 一 号 旅 游 公 路 长 子 县 精 卫 湖 -树
化石公园-崇庆寺旅游路工程第五标段招标文件的修改,
不属于实质性变更,旨在提供更详尽和准确的信息。请
所有参与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和相关方严格按照此补遗文
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和实施。若招标文件与补遗书有不一
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二、修改内容
1、 在 招 标 文 件 “ 第 九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中 “ 第 二
信封(报价文件)”的“三、合同用款估算表”,修改如
下内容(见下一页)
原内容: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投标人的估算
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
(月)
分期
累计
金额(元) (%)
金额(元)
(%)
缺陷责任期
小计
100.00
投标价:
注:1.投标人可按附表一的工程进度估算并填写本表。
2.用款额按所报单价和总额价估算,不包括价格调整和暂列金额,但应考虑开工预付款的扣
回、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以及签发付款证书后到实际支付的时间间隔。
修改后的内容: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投标人的估算
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
(日历天)
分期
累计
金额(元) (%)
金额(元)
(%)
缺陷责任期
小计
100.00
投标价:
注:1.投标人可按附表一的工程进度估算并填写本表。
2.用款额按所报单价和总额价估算,不包括价格调整和暂列金额,但应考虑开工预付款的扣
回、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以及签发付款证书后到实际支付的时间间隔。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市太行东街 177 号
联系人:张先生
话:0355-****520、135****8137
电子邮件:****@1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址:**县南大街
联 系 人:郭女士
话:0355-****868
电子邮件:****@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
址:**省**市****开发区保宁门西街
309 ****商铺 1406-E
联 系 人:赵先生
话:187****3895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3
答疑公告
太行一号旅游公路长子县精卫湖-树化石公园-崇庆寺旅游路工程第五标段施工项目重新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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