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关于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需公众参与要求规定,现对****安县桑枣镇上清村三铧山水泥用灰岩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安县桑枣镇上清村三铧山水泥用灰岩矿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市**区桑枣镇上清村
建设内容:对****三铧山水泥用灰岩矿露天开采矿山进行深部扩储改建。本项目矿权范围不变,为0.148km2;开采深度由+900m~+725m标高调整至+900m~+701m标高,扩储深度为+725m~+701m标高(两级台阶725m~713m和713m~701m);开采范围为0.053km2。改建完成后开采规模为年开采70万吨水泥用石灰岩。
本项目仅对**范围内进行深部扩储改建,包括开采平台,**内道路和截排水沟修建等,运矿道路和办公生活设施均依托已建设施,本项目不涉及矿山道路、办公生活区和工业场地改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36****86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鑫****公司
联 系 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182****615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调查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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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