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区亭江镇长洋路399号2#楼 | 360,000.00元 | 91.36 |
采购包2:
| **** | **省**市**区亭江镇长洋路399号2#楼 | 180,000.00元 | 92.96 |
采购包1(2024年度文化建设采购项目):
服务类(****)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2024年度文化建设采购项目 |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 1年 | 项 |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 360,000.00 |
采购包2(2024-2025年度零星标识采购项目):
服务类(****)
| 2-1 | 广告宣传服务 | ****2024-2025年度零星标识采购项目 |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 1年 | 项 |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 18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严澍 |
| 评审专家: | 余良仁 、 高宁霞 、 周玲 、 陈雪清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 采购费率1.5%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个采购包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上述标准下浮30%计算后向中标人收取,下浮后的代理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收取方式:转账等方式。 开 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华林支行 账 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4年度文化建设采购项目:0.37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2024-2025年度零星标识采购项目:0.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包1:****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其中**新****公司、******公司、**省新****公司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属于无效声明函 ,**新****公司、******公司、**省新****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其余投标人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有效投标。
采购包2:****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其中******公司、**省新****公司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属于无效声明函 。******公司、**省新****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名称:****
地址:****环中路147号
联系方式:严澍 0591-****185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联系方式: 刘晓凤、殷泓燕、曾娇妹 0591-****9372、****935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刘晓凤、殷泓燕、曾娇妹
电话:0591-****9372、****9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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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