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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县**小型灌区项目 施工一标段 | ||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26-****233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26-****233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5****5912 |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4-05-22 09:30:00 |
| 公示期 | 2024-05-23 至 2024-05-30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468.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李国勇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豫141********31128 | 水利水电工程 | 一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孟娟 | 职称证 | C099********576 | 水利水电工程 | 中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张伟国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151********02413 | 水利水电工程 | 一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罗世梅 | 职称证 | 201****0534 | 水利水电 | 高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陈美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39521 | 水利水电工程 | 二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高艺 | 职称证 | ****8954 | 水利水电 | 中级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农业农村局 | 大厂县鲍邱河水环境提升工程施工 | 2021-10-26 | 2022-05-31 | 在鲍邱河故道上修固进、出水涵闸各一座设计过水能力均为12m3/s,疏浚鲍邱河故道600m,并对鲍邱河故道周边空地景观绿化7000m2及鲍邱河右岸沿河原有道路及休息区的提升改造。 | ****922.00 | 杨环 | |
| ****管理处 | **市高**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2021年)施工标段十七 | 2021-05-18 | 2022-01-14 | 二千渠管理道路1.185km(0+000-1+560)(0,18m厚c30混凝土4807.24m);3孔10米跨桩基桥2座;1孔10米跨桩基桥3座:6米盖板桥1座;箱涵桥2座;3*3m分水闸1座;3*3m节制闸2座 | ****024.92 | 李小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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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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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发展****公司 | **省**市**县全域饮水安全项目(一标段) | 2020-06-12 | 2020-10-26 | **输水主管、供水主管和配水主管,****泵站一座(规模4万m3/d)。 | ****3547.00 | 陈勇 | |
| ****管理站 | **市拖琅河琅环镇**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 2022-01-11 | 2022-07-10 | **市拖琅河琅环镇**村段防洪治理工程治理河段共8.7km,其中:1、左支沟(大水沟)起于桃园六组的长石头,止于汇合口,治理长度2.67km,其中河道清理长度1.6km,**堤防长度1.07km;2、右支(纸厂沟)起****基地,止于汇合口,治理长度 2.30km,其中河道清理1.95km,河道恢复段0.35km,河道恢复段**堤防 512.62m;3、对芡竹沟汇口以上1.5km 河道进行河道清理处理;4、工程河段防洪治理范围为上起两条支沟汇合口,下游末端接已实施的拖琅河三期,治理长度2.23km,河道桩号主Z0+000.00一主Z2+230.03,**堤防4195.82m。 | ****9603.00 | 黎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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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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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推广中心 | **省**市2021年**市隆丰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2-02-10 | 2022-09-01 | 建设高标准农田0.98万亩。具体内容为:土地平整2880亩土壤改良9800亩,整治渠道48.36公里,整治田间道路14.527公里,量水标尺530处: | ****7091.00 | 梁春梅 | |
| ****科技局 | **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0-10-16 | 2021-08-17 | 高标准农田面积1.5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23万亩)。①土地平整工程共计8510亩;②土壤改良措施(地力培肥-增施有机肥)共计15000亩;③**蓄水池共计18口,共4400m3;**小型取水口2处;④灌排渠道工程建设3条:共计长1390m;⑤**PE引水管主管道50条(PE主管共计长44721m;另配PE支管15650m;毛管共15000m),PE管共计75371m;含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300亩;6田间道路工程建设43条,共计长28930m(含路边附属堡坎多处共327米)。 | ****9362.00 | 梁春梅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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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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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行业主管部门:****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