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如寺印经院雕版甘珠尔大藏经木刻版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概况

木如寺印经院雕版《甘珠尔》《大藏经》木刻版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14日11时4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木如寺印经院雕版《甘珠尔》《大藏经》木刻版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次)

备案编号:540********200005296

预算金额:****3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cn)

方式:登陆**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cn)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14日11时40分(**时间)

地点:**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 址:ggzy.****.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3.本次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4.投标保证金以**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系统中要求的方式缴纳投标保函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5.本项目使用**自治区公共**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出席现场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大道69号

联系方式:央宗139****8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珠西路72****广场对面)

联系方式:0891-****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80****4672

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