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学院校区改扩建项目-拆除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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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改扩建项目-拆除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校区改扩建项目-拆除工程(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校区改扩建项目-拆除工程(施工) 已由 /以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房屋改扩建拟拆除旧建筑暂定约 12566 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为12566 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校区改扩建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3248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上载明日期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施工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应对所属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中标人在拆除过程中应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拆除应由中标人组织****公司班组实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机械施工完成拆除工作,严禁采用底部挖掘或推倒等方式进行拆除作业,投标人对本合同实施期间所有安全负全责(包括拆除、残渣回收、清理、运输等及其他相关人员、车辆、机械等所有过程)并承担事故引起的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5月29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省国资采购平台(ygcg.****.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 7 日 0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递交投标文件;

7.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复印件进行核验。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梦山路73 号,邮编: 350000

电话:0591-****2823

联系人: 许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层 ,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1-****1172

联系人:罗滨

招投标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室

地址:**市**区梦山路73号

电话:0591-****8264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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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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