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鸠****中心亮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鸠****中心亮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区吉和街 28 号 2 楼 201 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万工 0553-****10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区****广场A3座3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惠惠 199****159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22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599.79 | |
项目经理 | 黄嘉仪 | |
证书编号:粤244********25394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陈健文 | |
证书名称:电气工程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4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行业设计规范; 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①**县**亮化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采购及安装)(EPC)总承包;②****(阳湖片区)亮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EPC | |
规定公示的 | ①**城**央会客厅夜间经济环境营造项目:中照照明奖一等奖;②**市一江两岸夜景照明工程:中照照明奖三等奖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派蒙特****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265.46 | |
项目经理 | 姚晶晶 | |
证书编号:皖234****09275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姚进 | |
证书名称:建筑电气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4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行业设计规范; 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①****中心泛光照明 EPC 项目;②**市**区夜游经济配套工程一**多节点夜景照明智能化提升 EPC 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奖项 | ①****中心夜景照明工程:中照照明奖二等奖;②**省**市**至**高速公路**段夜景照明工程:中照照明奖一等奖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666 | |
项目经理 | 王彬 | |
证书编号:浙233********13920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覃彬兰 | |
证书名称: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4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行业设计规范;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①科海路(320国道-周五路)景观照明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②****广场项目二期工程喷泉及亮化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 | ①**县山水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一期-十七都坑溪和人工湖夜景灯光亮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中照照明奖二等奖;②**省**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亮化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照照明奖一等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徽****公司:设计负责人未提供机电或电气工程及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M=23.71% 2、样本值单位:****、******公司、**派蒙特****公司 3、基准价:****599.79元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的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