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采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采。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7日17:30(工作日时间)。
2.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 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或到代理机构递交纸质件。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回复报名费转账账号。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三)投标地点:中**街道南楼二楼会议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14:30。
(五)开标时间:2024年5月28日14:30。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书面发布。
(四)超过响应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竞采费用: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以现金形式缴纳。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用信封装好密封,信封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与投标人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投保证金,其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现场退还。在开标会现场,投标人无故撤标的,将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
地 址:**市**坡区中**街258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0868
代 理 机 构:****
地 址:**市**区康德国际SOCO写字楼
联 系 人:尹老师
联 系 电 话:153****7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