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9“****中心2024年
办公楼暖气管道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2024年5月22日发布的********中心对“2024年办公楼暖气管道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需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1.第一章前附表的第10项资质等级要求中第2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变更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第一章前附表的第10项资质等级要求中第5条“要求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情况以及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变更为“要求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情况以及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第一章前附表的第10项资质等级要求中增加一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同一、交叉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投标公正等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附件2“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年 月 日截止。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特此声明。”变更为“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2024年8月21日截止。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特此声明。”
5.附件7“投标人信息一览表”变更为2024年5月23日最新版本。
6.增加附件8“报名资料目录”。
7.增加附件9“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证明书”。
8.长钢公司招标报名参考资料(PPT)使用2024年5月22日最新版本。
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采购中心
****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