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体育中心主体育场南面露台下571平方米场地三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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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南面露台下571平方米场地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02780.00 元/年 ****体育场南面露台下571平方米场地
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办公
所在地区**省 **市 **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4-05-24
2024-06-06
****体育场南面露台下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0576-****5180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学院****中心内)
土地证号 台开国用(2012)第03662号
土地面积 571.00平方米
用途 商业、住宅用地
类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于2024年7月31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国用(2012)第03662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 (1)场地上有一建筑物,****公司自建并装修,目前尚未取得相关许可,后续可能存在该建筑物拆除或转让并支付费用等情形,意向方在报名前须充分考虑。 (2)新租赁商户租赁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免租金装修期为15天;原租户不享受免租金装修期。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王嘉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6-****9608
联系地址 ****学院路888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02780.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为三年,三年内租金不变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支付后使用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体育、文化产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年租金的10%。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垃圾清运费、场地清洁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本次承租方如为新租户的,享有15天免租金装修期,装修期不计入租期。承租方如为原租户的,无免租金装修期。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中心举办大型赛事、活动或出租方有参观安排,承租方应配合、服从出租方的安排,包括暂停营业、征用房屋、清除相关标识等,由此而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经营甚至停止营业的,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8、租赁期内,如政府指令或****集团)需要征用或启动开发该场地,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出该场地,出租方不承担因合同提前终止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9、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场地租赁用途,并自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 10、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1、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2、场地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3、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支付。
租期 三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15天(原租户承租,无免租期)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1.《授权委托书》.doc
2.《实地勘察证明》.doc
3.《特别事项约定》.docx
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适用)(2).doc
5.《场地租赁合同》(样本).docx
6.《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3
招标公告
台州市体育中心主体育场南面露台下571平方米场地三年租赁权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