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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旅客地道防水大修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结果公示
(公告编号:****)
各申请人:
******、**站旅客地道防水大修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按照公布的条件及《关于规范零小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呼铁建设函〔2021〕333号)等规定,现将本项目择优选择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名:****
公示期从2024年5月23日17:30至2024年5月26日17:30,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和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招 标 人:****
地 址: ****市成吉思汗东街19号
邮 编: 010050
联 系 人: 谢子鹏
电 话: 134****1818
监督部门:中****集团****建设部
电话/传真:市电0471-****687;路电081-41687
通信地址:**市**大街92号
邮 编:010050
****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