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人)就本招租公告所示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前来响应报价。
一、招租内容
出租房屋地址 **市**区科创路4号9号楼一层
出租面积 共计1778㎡,其中食堂区域约1744㎡,超市约34㎡
租赁用途 ****超市
租赁期限 1至3年
付款方式: 季度付
履约保证金: 1.8万元
注:租金及保证金均为先付后用。银行转帐(以实际到甲方帐户为准)
二、租赁价格
底价为:超市408元/月固定租金+食堂餐饮销售收入分成比例的方式计算租金,食堂餐饮销售收入分成底价比例及评分标准如下:
食堂餐饮销售收入分成底价及评分标准 | |||
序号 | 月就餐人次 | 租金底价比例 | 评分标准 |
1 | 小于11250 (不含11250) | 5% | 每提高0.5%加6分 |
2 | 11250-22500 (含11250) | 8% | 每提高0.5%加4分 |
3 | 22500-37500 (含22500) | 10% | 每提高0.5%加2分 |
4 | 超过37500 (含37500) | 12% | 每提高0.5%加1分 |
说明:1.同一人早中晚三次就餐按就餐3人次计算。 2.超市租金为固定租金,不进行报价,食堂餐饮销售分成在租金底价比例基础上提高报价,每次提高均为0.5%的整数倍。 |
三、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
(二)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一)首次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如首次公告期限内无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二)公告期限内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租金底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承租方报价得分孰高的原则签约。
五、报名方式
(一)有意向的承租人于公告之日起每个工作日9时至17时,到**省**市高新区酒谷大道六段1号24号****学院)现场报名及了解场地情况。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99****6813。
(二)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租赁的需提交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请携带上述资料及租赁申请递交,如有缺漏,招租人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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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