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合江县鸿圆建材水稳拌合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泸州-合江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项目详情
拟批准公示——****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县鸿圆建材水稳拌合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5-23 15:5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3日我局拟对**县鸿圆建材水稳拌合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联 系 人:唐烯

联系电话:0830-****865

通讯地址:**市**县符阳街道符阳路265号****

邮 编:646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县鸿圆建材水稳拌合站扩建项目

**省**市**县大桥镇将军湖村五社

****

******公司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占总投资的14.4%。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增水稳层搅拌生产线1条,以及储运、环保、公用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水稳层15万吨的生产能力。

1、按照“雨污分流、渣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优化管网系统设置,防止废水进入雨水排放系统。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施工期,加强施工和作业管理,施工现场应按照规范要求修建围挡,及时洒水降尘、清扫和冲洗,落实保洁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营运期,通过设置喷淋和除尘设施,密闭厂房、筒仓和搅拌系统等产尘设施,定期清扫厂区道路、设置洗车池等措施,降低项目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3、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围挡隔噪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通过加强管理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强化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防止噪声扰民。

4、施工期,****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进行堆放;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粉尘捕集器粉尘回用于生产。

5、加强源头控制,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各类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6、按事故风险防范要求严格做好安全运行工作,落实相应安全措施保证环境安全,避免因安全事故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设置应急事故设施,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和环保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对相关设施和措施进行完善,确保达标排放和不扰民,杜绝污染纠纷事件发生。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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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