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生态产品交易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一期)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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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产品交易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一期)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生态产品交易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一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5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

**县生态产品交易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一期)调研、立项、设计、系统测试、部署联动等,详见招标文件。

****

**市**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1号16层1606

****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01

**县生态产品交易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一期)

**县生态产品交易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一期)调研、立项、设计、系统测试、部署联动等,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80日历天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袁其军(组长),吴桂霞,陈壹(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标段合计上限不得超过10万元。

代理服务费:17,0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信息:****政府****办公室,联 系 方 式:0376-****602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跃进东路2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6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羊山新区前程大厦3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0227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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