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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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交服务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土壤普查办〔2023〕14号);**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七三普办发〔2023〕1号),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金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交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地点:**市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国家级成果汇交验收合格结束

2.6招标控制价:125万元

2.7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内容:成果汇交(包含资料收集、工作报告编制、技术报告编制、土壤类型制图及制图技术报告编制、土壤属性制图及分析报告编制、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特产品优化布局评价、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报告、土壤志编制、土种志编制、数据及数据库成果编制等)。(详见第五章“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协助招标单位监督、检查、指导县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交工作。建设**市第三次******博物馆展位(包括土壤样本制作,科教宣传视频制作(不少于20分钟),展位设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约能力,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截图);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壤学相关专业(土壤、森林土壤、土壤地理、土壤调查制图)高级职称资格;

3.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信用报告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省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w.****.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31日09时00分(**时间,下同)。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省公共**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00秒(**时间),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w.****.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纯东

电话:0464-****008

招标人:****

联系人:耿懿全

电话:0464-****031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博

电话:0464-****21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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