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2024年5月23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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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处置项目(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市**区胜坨镇**路以东、胜兴路以北,东****公司现有厂房内

****

**省****设计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地2600平方米。该项目租赁东****公司现有厂房,建设1条废塑料清洗线、1条PET造粒线、1条PE造粒线;1条废农膜清洗和1条造粒线,拟处理废塑料3960t/a(废农药塑料瓶240t/a、废农膜990t/a、其他一般废塑料2730t/a)。将回收的废弃PET、PE材质废农药瓶、废农膜和一般废塑料进行分选、破碎、热磨、清洗、干燥工序后,产生干净PET、PEP碎片,利用造粒机生产塑料颗粒3860t/a(PET塑料颗粒1700吨/年、PE塑料颗粒2160吨/年)。

1、水污染物:生活废水、原料清洗线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排至东****公司****处理站,****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六干排。

2、大气污染物:1条PET造粒线、1条PE造粒线、1条废农膜造粒线、废农药塑料瓶暂存车间、破碎车间分别在废气产生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5-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对废农药瓶暂存区单独整体封闭,废气整体负压收集。加强设备维护,定期检查设备、集气罩等性能;生产厂区及周边进行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项目无组织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5-2019)无组织排放标准。

3、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标签纸和清洗残渣(一般废塑料破碎产生)、废过滤网、滤渣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收集处理;标签纸和清洗残渣(废农药瓶破碎产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根据鉴**果选择处置方式,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4、噪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依托东****公司现有的1座1040m3的事故水池,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6、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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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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