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林里桥片区雨水调蓄工程(一期)更改通知(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名称:**市林里桥片区雨水调蓄工程(一期)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13日

四、更改事项、内容:

序号

章节/条款号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6月3日09时30分

2024年6月7日09时3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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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壮族自治区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清单备案”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3

第四章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通用条款10.7.1条的第1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以 0.2%计入暂估价,工程结算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认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入工程造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通用条款10.7.1条的第1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说明

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以0.2%计入暂估价,工程结算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认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入工程造价

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投标人自行登陆**公共**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六、招标人:****

地址:**市**区体育路4号

项目联系人:莫** 电话:0771-****1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58号3楼

项目联系人:廖启迪 电话:158****5638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5月23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001]**市林里桥片区雨水调蓄工程(一期).GXCF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