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提升之地面烟炉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锅炉/其他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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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3日 15:3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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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小林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601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大道8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电话: 135****7536 联系人:唐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朱熹大道4368号(武夷**)12#幢5层305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电话:133****6017 联系人:小林 | ||
项目概况
**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提升之地面烟炉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朱熹大道4368号(武夷**)12#幢5层305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提升之地面烟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询价邀请
****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提升之地面烟炉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邀请单位:**图宇****公司、三维****公司、**惠****公司
2、项目编号:****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邀请书第四章》。
4、****政府采购政策:(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财政厅 ****民政厅 ****联合会印发的《****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特定条件:
| 明细 |
描述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
| 承诺函 |
1、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通知书第六章。
6、报名
6.1供应商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09时30 分 00 秒至 2024年5月29日09时 00分00 秒止报名(节假**常)。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在2024年5月30日09时00分(**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市朱熹大道4368号(武夷**)12#幢5层30501,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标书代写
注:本项目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选择不到现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应按招标要求单独密封,邮寄单上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邮寄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招标代理机构(以签收时间为依据),未及时送达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及邮件丢失或未及时送达承担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10、公告期限
10.1公告期限:中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2采购邀请书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市**区**大道899号
电话: 135****7536 联系人: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朱熹大道4368号(武夷**)12#幢5层30501
电话:133****6017 联系人:小林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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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400000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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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朱熹大道4368号(武夷**)12#幢5层30501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朱熹大道4368号(武夷**)12#幢5层305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朱熹大道4368号(武夷**)12#幢5层305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市**区**大道899号
联系方式:电话: 135****7536 联系人:唐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朱熹大道4368号(武夷**)12#幢5层30501
联系方式:电话:133****6017 联系人:小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133****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