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备用水源地迁建及水生态体系建设项目—2024年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人

名称:****

地址:**市**北路10号建设大厦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青龙西路**维也纳名郡1幢1008室

项目名称

**省**市备用水源地迁建及水生态体系建设项目—2024年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地址:****经济开发区**小区22栋6号门面

投标报价:****265.66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分

项目负责人:马兴飞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5618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市S208省道银屏镇汤王银屏创客家

投标报价:****445.96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分

项目负责人:刘靖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026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县凌笪乡凌笪集镇井字街二期工程1号4单元31号

投标报价:****806.54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分

项目负责人:朱方丽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6132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新****公司、**春野****公司、******公司、****集团****公司、**郦林****公司、******公司、******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中“资质等级”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公司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中“投标保证金”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中“资质等级”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毅****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法证明其为中小微企业,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中“资质等级”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恒****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未计取税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要求,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6、******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8初步评审中“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备”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7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汤工(招标人)、李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179(招标人)、0563-****989(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下载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3
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宁国市备用水源地迁建及水生态体系建设项目—2024年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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