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物流高质量发展检测体系与产业地图建设项目-软件建设(2022年)澄清及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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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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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物流高质量发展检测体系与产业地图建设项目-软件建设(2022年)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17:46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纪酽酽
项目联系电话 010-****5198-524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东**东四西大街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涂江平 010-****6392;郭先生 010-****3322-6408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纪酽酽,010-****5198-524 ****@biddingcitic.com
附件:
附件1 澄清及更正公告附件.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流高质量发展监测体系与产业地图建设项目-软件建设(2022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公告、招标文件规定: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 上午09点30分(**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5月28日 上午09点30分(**时间),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3)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6层1611会议室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5)投标人须知正文:24 最终审查

24.1 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如有必要,****一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最终审查。

24.2 审查内容:****一中标候选人按规定递交的资****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服务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4.3 如果审查未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推荐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并进行最终审查,依次类推。

(6)“评分标准”中“系统功能演示(16分)”:……原系统参数及历史数据将在投标现场以数据文件形式提供,现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示设备需投标方自行准备……”

2. 现更正为: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 上午09点30分(**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 上午09点30分(**时间),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3)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6层1615会议室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10日上午9:30(**时间),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5)投标人须知正文:

24 最终审查

最终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6)“评分标准”中“系统功能演示(16分)”:……数据文件样本等相关文件、系统参数及脱敏数据一并提供,请详见附件,现场不再提供系统参数及脱敏数据,现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示设备需投标方自行准备……”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问题: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系统功能演示、项目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及技术需求书中第(五)条项目建设衔接要求的问题。

回复:招标技术需求书介绍了包括社会物流统计系统、采购经理人调查系统、中国仓储指数调查系统等7个原有系统的功能、采集周期、技术路线等内容。本项目对评标过程中需进行系统演示的社会物流统计系统、仓储指数系统、采购经理人指数中数据文件格式、内容、大小、频率等核心要素进行了描述,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完成演示。为便于投标人完成系统演示,数据文件样本等相关文件将一并提供(请详见本项目澄清及更正公告附件)。

(二)问题:技术需求书中第九条项目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回复:本项目不存在限制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8万元,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问题: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主观分占比的问题。

回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了招标文件,价格分数占比10%,分值设置符合相关规定。

(四)问题:最终审查相关问题

回复:本项目有最终审查环节。对招标文件中第24项有关最终审查内容的描述更正为:最终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东**东四西大街46号****

联系方式:涂江平 010-****6392;郭先生 010-****3322-6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8层

联系方式:纪酽酽,010-****5198-524 ****@biddingcitic.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酽酽

电 话: 010-****519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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