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关爱服务措施,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发展,我局现向社会公开购买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预算经费上限为20万元,含项目费用、管理费用和税费等其他必要费用,最终经绩效评估结果情况支付服务费用。
(二)项目期限:通过向符合资质法人机构或社会组织、团体购买社工服务一年。
(三)服务范围和内容:
1.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困境风险分级分色情况进行抽查评估,提高精准识别度。
2.为有需要的儿童开展心理测评及心理辅导,相关测评情况及时纳入儿童个人档案;对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心理课,普及心理健康常识。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
(二)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五)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项目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出具的信用报告显示本申报单位未被列为严重失信惩戒对象]。
(二)报价书。
(三)其他可以佐证申报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四)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公告公示期
自公告发出日起5个工作日。
六、相关要求
(一)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公告公示期满当天18时。
(二)地点:**省**市**区**路49号市府大院29幢****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
(三)送达方式:邮寄或当面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四)报价文件封装要求:需要提供三份报价函正本(完整填写企业信息)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密封装入文件袋。
(五)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758-****039。
七、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本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取一家作为项目承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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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