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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现对《****撤销“8.18”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诉讼聘请法律专家进行法律专家论证项目》招标文件勘误如下:
一、比选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作如下调整:
项目专家负责人: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业时间在5年及以上(以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为准)。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法律意见书时间为准)至少提供过1个行政处罚或行政诉讼等与行政执法相关事项的专家论证意见或法律意见。修改为,项目专家负责人: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业时间在5年及以上(以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为准)。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判决书落款、法律意见书出具时间为准)至少在1个行政处罚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提供过代理服务,或至少提供过1个行政处罚或行政诉讼等与行政执法相关事项的专家论证意见或法律意见。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相同的其他地方均作相应修改。
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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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