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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5-23 15:00
| ****001Z02 |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乙级自然**部门(或国土**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 2024-05-28 08:30:00 |
| 90天 |
| 在线递交 |
| 56,000元 人民币 |
| 3,002,111元 人民币 |
| 简易评标法 |
| 2024-05-28 08:30:00 |
| **交易厅3 |
| 在线开标标书代写 |
| 资格后审 |
| 否 |
| 0001-01-01 00:00:00 |
| 暂无 |
| **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新桥镇新店村陈海生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新桥镇新店村陈海生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项号40,条款号34.2,条款名称其他,编列内容里第16、被行政监管部门列入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异常名录、被省厅注销地灾资质的单位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或者投标无效修改为被行业主管部门注销地质灾害施工资质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录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二、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纪要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4年0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