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庆华厂、焦化厂片区工程)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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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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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庆华厂、焦化厂片区工程)已由 ****委员会 以 **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72.0 B天发改能源备〔2023〕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市**区坚家河7号、**市**区陇昌路西53号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区庆华厂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建19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焦化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15台电动汽车充电桩。

2.3 计划工期:9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 2 日。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445.994506万元。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区庆华厂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建19台电动汽车充电桩。

第二标段:****焦化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15台电动汽车充电桩。

2.7 质量要求:合格。(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外省建筑企业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机电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5 4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www.****.cn)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24年5月23日17:00—2024年5月29日17:00

获取时间:

2024年5月23日17:00—2024年5月29日17:00

(**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登****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单位须在“智慧住建-**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申请人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在资格预审前3日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装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

注:凡是拟参与**市公共**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短信或**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 2024 年 6 月 7 日 9 时 00 分

递交地点: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执行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4.2.2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ggzyjy/)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南廓路11号

地 址:

**市**区春风佳苑2号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钱天鹏

联 系 人:

武莉莉

电 话:

0938-****037

电 话:

155********6699

9.监督部门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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