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公司税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公司税务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
1.完成指定年度科研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鉴证报告。
2.完成指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3.严格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及其它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辅导委托方完善规范科研项目的立项资料与研发费用归集。
4.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的享受国家税收优
惠政策存在的税务风险评估事项审核指导咨询建议。
5.协调处理企业与本地税务部门涉税业务。
6.财税政策辅导。
7.财务人员财税政策与实务操作知识培训。
8.每月至少来现场提供服务辅导2次。
9.其他要求:甲方有权根据上一年度乙方整体完成情况取消后续年份服务,乙方应无条件同意。
2.3服务期:自甲乙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时间之日起三年。
2.4服务地点:**市。
2.5招标控制价:预估总价为130万元/3年(含税)。
每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为2000万元以下,不支付研发费用辅导费;每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为2000-2500万元,报价不得超过加计扣除金额的1%;每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为2500万元以上,报价不得超过加计扣除金额1.3%;
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5万元;
每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报告:3万元。
2.6招标编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公司未按要求提供下列情形之一的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承担该项业务民事****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资质(行政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 2021年以来至少 1 份企业所得税汇算、税务风险评估、科研项目研发费审核辅导项目的相关有效合同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需清晰完整,否则视为无效)。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投标****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等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请务必按照上述格式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否则因邮件主题名称错误导致的报名延误或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报名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截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3每套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报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在****的投标单位库中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才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网址为:http://user.****.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4时00分,地点:**鄂尔****开发区孵化器A座1203室。
5.2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14时00分,地点:**鄂尔****开发区孵化器A座1203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集团****公司****中心****公司)
地 址:**市**区**西街和万正路交叉口****1号楼
联 系 人:胡波
电 话:0477-****626
7.2招标代理机构:****
执 行 机 构:********公司
联 络 地 址:**市康****园区孵化器A座1204
邮 政 编 码:017000
联 系 人:冯泽
联 系 电 话:133****5677
邮 箱:****@163.com
标书款帐户名称:********公司
开 户 银 行:****公司****分行
账号信息:4779 0040 4210 801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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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