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同安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技术指导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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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技术指导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3 10:58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危废废物产生、处置、利用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能力,现以询价方式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负责我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企业名单(210家,具体名单以采购人实际提供为准),依据《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对名单上的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服务,发现隐患问题,指导企业落实整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告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指导企业落实整改;

2.协助采购方做好2024年度**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如下内容: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企业名单,协助开展现场检查,对规范化评估为基本达标、不达标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督促规范化评估发现问题落实闭环整改工作,对照规范建立问题清单,制定“一企一档”。

(2)对照问题清单,逐家组织指导问题整改,推动区域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指导示范点建设。

(3)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

(4)协助采购方按照《评估指标》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按季度报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企业数量及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评估及问题整改情况应及时、准确录入省固废系统,并落实国家固废系统相关填报要求,实现与规范化评估子系统及“专项整治APP”无缝对接。

(5)负责**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模块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完善危废管理计划、预警信息处理、现场库存确认和库存及时清零等内容。

(6****环境局指导下,配合开展**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宣传、培训和按照上级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三、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四、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附件5《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要求对相关企业进行规范化评估,并指导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相关规范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2.成交供应商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并依照工作大纲、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现场指导进行相关的工作安排方案。

3.本项目负责人需为环境工程专业、具有高级职称证。

4.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充足的技术力量,至少能组织2个现场检查组。每个检查组至少配备2人或以上技术人员,1部工作用车。其中每个检查组至少有1人具备环境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的环境工程师。

五、服务价格

总费用为包干价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人民币拾万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六、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机关****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生态环境局名义承接业务,如发生以上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七、报名信息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 2024年5月28日17点30分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5楼505室。

八、中标原则

1.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2.少于3家单位参与报价,则按照流标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娇 联系电话:0592-****029

地址:**市**区祥平街道银湖路莲福大厦5楼505室

十、附件

关于开展2024年**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服务询价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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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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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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