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公楼、市看守所提审综合楼、门卫及民警食堂综合楼外墙保温工程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5日13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办公楼、市看守所提审综合楼、门卫及民警食堂综合楼外墙保温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04,706.97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04,706.97元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施工,并具备验收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工程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含)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人员、技术、设备等综合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4日08时30分 至2024年5月30日16时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5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5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兴工街55号
联系方式:024****1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商场五楼南侧
联系方式:024-****3446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银行广信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040********32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鑫鑫
电 话:151****7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