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栾川县栾故里景观亮化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栾故里景观亮化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5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政采磋商(2024)0126号 本项目为******县栾故里景观亮化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华路6****科技园1号楼四层406-30 2,405,5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县栾故里景观亮化工程项目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通知(如有)包含的所有内容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王重霞 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12997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鹏(组长),邓保国, 王继浩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由成交人支付,在成交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6,05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可以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102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耕莘东路52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38****2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新区春城路22号1幢1-1422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156****9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156****9188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4
中标通知
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栾川县栾故里景观亮化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