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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县仲兴镇何圩村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第一批财政奖补项目垃圾桶采购项目
2、招标人:****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开标时间:2024年5月23日16时00分
5、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19万元
6、招标代理机构:****
7、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周工
8、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7日)
9、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者,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公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