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旅游旺季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旅游旺季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24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旅游旺季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省**市**区**滩路1号 ****0304MA07LB3X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综合评分法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 ****旅游旺季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为本项目所属5个食堂位于**区,分别为北戴**山街道**路82号、**区奥林匹克公园东门斜对面、**区**路与西海滩路交叉口西北50米、****小学旁边、南戴河**路9号等 食堂所需粮油、蔬菜、辅料、预包装副食品、肉类和水产的综合配送服务 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食堂原材料配送能力,拥有复杂交通状况下的配送经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 ****000 80.59 9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东滨 陈海英 刘莹(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2044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政府****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 **市**区文坛路1号
联系方式: 刘莹 0335-****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
地址 : **省**市**区阳光百度城**15-1-502
联系方式 : 刘娜 0335-****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娜
电话: 0335-****999
十、附件
****旅游旺季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1)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