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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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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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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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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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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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基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受****的委托,对**司法行政系统****基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2024年5月24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363.004181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46.523586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投标报价:370.700897万元

公示期: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7日17:00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罗欣欣、汪浩

联系电话:0551-****9581转631

以上结果,特此公示。如投标人有异议,请向****反映。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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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候选人公示
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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