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东十路(螺丝塘路—长永高速)污水临时抽排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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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因长永高速北辅道建设尚未启动,导致东十路(螺丝塘路-长永高速)污水不能由南往北排入长永高速北辅道,且近期污水无地排放。现计划进行临时抽排,以解决该排水问题。本次建设包含管道封堵及拆除、污水泵抽水,工期暂定三年。

二、相关标准: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技术规格:

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量清单(含上限价)

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报价编制依据

2.1.**经开区东十路(螺丝塘路-长永高速)污水临时抽排服务项目预算工作联系单;

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020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3.****建设厅湘建价[2020]56号文“关于颁发《**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2020年《**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及其附录;

2.4.《**2020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

2.5.长建价[2020]5号文《关于**建设造价材料预算价按不含进项税价发布的通知》;

2.6.湘建价[2020]46号《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7.长住建发[2020]103号-****建设局关于调整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和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计价规定的通知;

2.8.湘建价〔2022〕146号****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2.9.材料价格按2024年3月份《**市建设造价》。

3、工程量清单说明

3.1.本项目未计不可预见费;

3.2.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未计取;

3.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仅计取固定费率部分。

4、编制结论:

本工程预算总金额为:648285.44元,大写:陆拾肆万捌仟贰佰捌拾伍元肆角肆分。其中:

1、本项目上限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按竣工结算模板仅计算固定费率部分。

2、结算时固定费率部分按照专业工程的中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为基数按比例进行调整,即:中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上限(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固定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项目费。(执行时间:投标报价不执行单价优费率等于总价优费率后)。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工期要求:工期暂定三年。

地点:**经开区。

五、服务标准:

1、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3、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本项目****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执行。

2、项目按月考核验收,考核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和采购人要求整改,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期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

2.付款方式: 本工程进度款由发包人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评审中心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金额80%,****中心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两者合并设置)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抽查(如有)完成后,依据结算抽查结果一次付清。质保金与风险保证金合并设置,以后到期的限额比例为支付条件。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开发区****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4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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