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序号 |
品名 |
数量(吨) |
储粮形态(包装/散装) |
产地 |
入库等级 |
生产年度 |
特征指标检验结果 |
质量指标抽检情况 |
安全指标抽检情况 |
储存地点及仓号 |
|||||||||||
| 主要脂肪酸组成% |
色泽 |
透明度(20℃) |
气味、滋味 |
水分及挥发物(%) |
不溶性杂质(%) |
酸价(KOH)(mg |
过氧化值(g |
加热试验(280℃) |
溶剂残留量(mg |
黄曲霉毒素B1(μg |
铅(以Pb计)(mg |
总砷(以As计)(mg |
苯并(a)芘(μg |
||||||||
| 24C24XJC060301 |
菜籽油 |
300 |
散装 |
国内 |
浸出三级及以上 |
2024 |
符合新国家标准GB/T1536-2021 |
橙黄色至棕褐色 |
允许微浊 |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0.16 |
≤0.05 |
≤1.8 |
≤0.1 |
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但不得变黑 |
≤18 |
≤8 |
≤0.08 |
≤0.08 |
≤8 |
****储备库2号罐 |
特别说明: 1.成交价为采购方罐内价,如需在仓门前交割交货的,板前费用为20元/吨,由卖方承担,承储库点予以配合开具发票。
2.卖方必须提供运输和发货地点证明,如:从发货地至采购地的火车大票、供货方发货单、汽车过路费票据、发票、汽车输运轨迹图等。
3.卖方在发货前需提供能代表该批入库粮油的完整质检报告。买方按相关要求开展逐车检验,达不到采购清单质量要求的,一律拒收;入罐结束后经买方油权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若达不到采购清单质量要求的,将进行全部退款退货处理,退货造成的违约责任及轮换架空期费用、保管费、银行利息等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货款按入库进度的80%进行结算,待满罐经买方油权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出具质检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结算剩余货款,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结算货款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所采购菜籽油在满足此采购清单要求的前提下,清单未列出的其它质量、品质、食品安全指标要求按国家GB/T 1536-2021、GB2716-2018、GB2761-2017、GB2762-2022及其他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6.入库期:卖方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油品入罐。
7.付款期:采购方在成交之日起15天内将货款一****交易中心账户。
8.联系人及电话:赵继龙 133****9905
2024年5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