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安全监测渗压计、静力水准仪、采集仪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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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安全监测渗压计、静力水准仪、采集仪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安全监测渗压计、静力水准仪、采集仪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安全监测渗压计、静力水准仪、采集仪等设备采购,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市全域。
2.2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安全监测渗压计、静力水准仪、采集仪等设备采购,相关设备部署在**市重点防洪工程。
2.3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全部设备进场。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安全监测渗压计、静力水准仪、采集仪等设备的采购,具体包括采集仪供电系统、采集仪避雷器、采集仪通讯费等,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承担上述设备的设计、试验、制造、出厂检验和试验、保险、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卸货,并负责设备现场试验、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移交前的维护和运行、移交、保修等,提供备品备件及安装、试验用的专用工具,提交技术文件、图纸、使用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负责组织设计联络会、工厂技术培训指导及工地安装指导等技术服务。除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元部件外,其它正常运行、维护所必须的元部件及附件也在供货范围内。
2.5 本标段估算金额:约1074.8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招标主要设备(渗压计、采集仪、静力水准仪)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若为授权代理商的,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的独立法人,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标段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 3 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有相关监测设备制造或供货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承诺本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问题等或不良行为等被本项目所在市﹝州﹞及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其在规定时期内参加有关建筑市场活动状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其它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时间,下同),在**市**区洞庭路60号,****综合楼409室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和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为方便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领取标书。投标人应提交前款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是否开具发票(纳税人识别号、专票或普票)、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的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将上述资料在招标文件集中发售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163.com。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转账(或电汇)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账号:1269 8142 9100 5859
备注:转账(或电汇)单附言注明“集采+**防洪安全监测渗压计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购买费”。购买标书费用需要开具发票的,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工程楼11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主要内容如下,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分值构成为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30分、投标报价50分。
(3)报价评分细则
① 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 T 值为1074.88万元。
② 投标报价超过T值为无效标,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此范围,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③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在评标过程中被否决投标文件和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报价不属于有效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5家时,取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2)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④ 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50-|[(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K。本项共5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正偏离1%扣1分(即K=1),每负偏离1%扣0.5分(即K=0.5),扣完为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http://www.****.cn/)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洞庭路60号
邮 编:300222
联 系 人:郝工
电 话:022-****2008
邮 箱:****@163.com
监督部门:****督导审计部
电 话:022-****2814

9.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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