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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物流中心项目(粤澳深合临地 2024-03)施工临时用地事项的请示》(粤澳深合城规建〔2024〕97 号) 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区琴海西路东侧、胜洲三** 侧、远志道西侧、胜洲二**侧,面积为 1,147.04 平方米的土地(农用地面积为 1,147.04 平方米),以现状提供给南光物流****公司临时使用,****物流中心项目施工所需临时办公、生活用房及临时施工便道,使用期限24个月,自批复之日起算,按要求缴纳临时用地使用费。上述地块复垦复绿保证金由南光物流****公司按规定足额缴交。
请你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粤澳深合临地 20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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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