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哈拉道口镇人民政府哈拉道口镇2023年度川宝地村庭院经济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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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道口镇2023年度川宝地村庭院经济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5/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哈拉道口镇2023年度川宝地村庭院经济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特定资格要求变更

更正内容:

原: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①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需承诺不存在资质证书挂靠和在其他单位任职行为。承诺书格式、内容不限,需本人签字,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以上承诺书需将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 收其投标保证金;②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③施工员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若体现专业须为市政工程专业);④质检员(或质量员)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若体现专业须为市政工程专业);⑤安全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和有效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注:(1)如投标单位当地实行人员证件、企业资质电子化管理的,其人员证件及企业资质证件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如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按照《****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 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资质延续按照《****建设部****监管司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相关规定执行。 (3)①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国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实施意见》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已进行分类(机械类(C1)、土建类(C2)、综合类(C3))的,依据赤建发安全字201924文件要求需按以下要求设置安全人员:提供1名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者同时提供1名机
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1名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依据赤建发安全字201924号文件,在有效期间内的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蒙**C)一律视同为土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未进行分类的,须提供安全员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未进行分类的证明文件(或企业自行承诺的企业所在地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未进行分类的承诺函)。 (4)拟投入本项目班子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如有修改或行间插字,修改或行间插字处必须由甲方盖公章和乙方签字; (5)投标企业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缴纳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信息(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或社保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或有 效退休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变更为: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需承诺不存在资质证书挂靠和在其他单位任职行为。承诺书格式、内容不限,需本人签字,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以上承诺书需将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电子投标文中。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 收其投标保证金; 注:(1)如投标单位当地实行人员证件、企业资质电子化管理的,其人员证件及企业资质证件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如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按照《****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 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资质延续按照《****建设部****监管司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相关规定执行。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本企业签订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如有修改或行间插字,修改或行间插字处必须由甲方盖公章和乙方签字; (4)投标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信息(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或社保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或有效退休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哈拉道口镇本街

联系方式:151****6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街道巴林大街北侧五金机电城二期2号写字楼1707室

联系方式:153****6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小杰

电话:153****6858

****

2024年05月24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4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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